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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价设置:医保定点与技耗分离定价方式
拆分收费表之前,先完成 4 项必选设置:省份城市、医保定点、技耗分离定价方式、市场调节价处理策略。设置自动保存在本浏览器,下次打开仍然生效。
必选设置
提供到地级市级别
选择“是”时,定价方式默认“对标医保定价”,且不可选择“自主定价”
说明:自主定价只适合非医保定点和高端门诊;医保自主混合定价只适合中高端门诊。
软件推荐价:市场调节价项目自动填 1000 元;软件留白:价格填 0,由你手工填写
可选导入(不导入则使用工具预留底表)
江苏省各市不需要导入;其他省市目前导入后拆分出的价格也不准。口腔类指导价除 114 项外,还包括检验、检查、辅助治疗等,导入时请留意范围。
表1-1:本市最新医保诊疗信息目录
模板字段:收费项目编码、收费项目名称、医保支付类别、价格。表头与模板不一致则导入失败,自动改用预留【表1】。
点击选择 Excel 文件
.xlsx / .xls / .csv
表2-1:本市口腔类项目指导价
模板字段:收费项目名称、价格,另可增加“收费项目大类、收费项目小类”两列(不填则由工具按内置分类自动补齐)。表头与模板不一致则导入失败,自动改用预留【表2+城市】。
点击选择 Excel 文件
.xlsx / .xls / .csv
自定义收费项目(录入 / 导入,拆分时覆盖同名项目价格)
可手动录入或导入 Excel(字段:收费项目名称、价格)。项目名称必须与表1或表4(B列)前缀一致(允许后缀多字,不允许比底表字少);
不符合的提示“项目名称不符合国家指导文件要求”并输出失败清单,失败项不保存。点击“开始拆分”时,表3 中同名项目的价格以这里录入/导入的为准。
使用指南
- 医保定点选“是”:适合医保定点门诊,定价方式建议“对标医保定价”,直接采用本市指导价;
- 医保定点选“否”:非定点或高端门诊可选“自主定价”(生成表3-2 自费版)或“医保自主混合定价”(表3-1 医保版 + 表3-2 自费版合并);
- 市场调节价:官方标注为市场调节价的项目没有指导价,选“软件推荐价”自动填 1000 元起步,选“软件留白”则填 0 由您在价格表页手工修改;
- 江苏用户直接使用内置底表即可;其他省市先下载模板、填好本地目录后上传。
常见问题
医保定点和定价方式有什么关系?
医保定点门诊收费须对标医保指导价,系统会自动禁用“自主定价”选项;非定点门诊可自由选择三种定价方式。
导入的目录文件有什么格式要求?
支持 .xlsx / .xls / .csv,表头须包含模板字段(表1:收费项目编码、收费项目名称、医保支付类别;表2:收费项目名称、价格),表头行在前 10 行内即可被自动识别。
自定义收费项目什么时候用?
当您希望某些项目按自己设定的价格(而非指导价)进入收费表时使用,例如执行过的优惠价。拆分时同名项目价格会以自定义为准。